李巽(746--809年),字令叔,唐代赞皇人。中明经后补任华州参军事;举拔萃,授 户县尉。进累左司郎中、常州刺史。后被召拜给事中,出任湖南观察使。贞元五年(公元 789年),调任江西观察使。
李巽是唐代很有才能的政治家,他以法管理属下,使这些人都能秉公办事,对他不敢 少有瞒哄。在任湖南观察使时,前宰相窦参因故贬至柳州,接受了宜武节度使刘士宁的数 千匹绸绢,李巽得知后弹劾他“交通藩镇”,德宗据奏将窦参处死。顺宗永贞元年(805 年),擢李巽为兵部侍郎。次年四月 (即元和元年)改任盐铁转运副使。 自德宗建中元年 (780年)后,由于赋税多被地方截留,国家收入减少,李巽上任后,沿用了刘晏在建中 (公元780年)时管理财政的一套办法,并在原基础上予以创新。他认为“理财以养民为 先”,采取了“丰则贵籴,歉则贱粜”,“或以谷易杂货供官用”;他还认为“官多则扰民”,在
产盐之乡,置官收盐,转卖给商人。离盐乡远的地方,将国家经营的盐运去储存,如果没 有商人经营,则将官盐减价卖给群众,称“常平盐”。由于这些政策的实施,使赋税收人大 增,年即达十余万缗,第三年又增一百八十万缗,使国用充足,因再迁吏部尚书。 元和四年(809年),李巽因病不再任职,但病中仍念念不忘国家大事,是年病卒, 年63岁。死后赠尚书右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