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绛(764—830年)字深之,唐代赞皇人。擢进士,补渭南尉,拜监察御史。元和 二年(807年)授翰林学士,元和六年(811年)人阁拜相,为中书侍郎, 同中书门下平 章事。后因与权贵有隙,以足疾求免,罢为礼部尚书,后入为兵部尚书。文宗时,召为太 常卿,以检校司空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大和四年(830年),李绛奉旨募兵千人赴四川讨 逆,被杨叔元乱军所害,终年67岁。
李绛一生时值中唐,国势渐衰,外部藩镇势力越来越大,朝中朋党之争愈演愈烈。李 绛潜心匡时济世,屡屡上疏,常以唐玄宗先治后乱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用“治生于忧危, 乱生于放肆”的道理劝谏宪宗,劝其选贤举能,任贤政治,并提出“贤则当任,任则当久” 的主张,他任宰相期间,曾多次建议皇帝削藩平党,并积极参与谋划。利用藩镇内部矛 盾,使魏博节度使田兴听命朝廷,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藩镇势力。
李绛喜实厌虚,在朝勇于犯颜直谏。他曾说:“身居国家重要职位,只图惜身不敢直 谏,是臣辜负于君王;若臣子为国为民不看圣上脸色说话,敢于做出不顺从圣上的事,而 被治罪,是圣上负于臣子。”宪宗听罢很受感动,说道:“卿告朕以人所难言者,疾风知劲 草,卿当之矣。”李绛还反对大臣无原则奉迎上意,粉饰太平。为此,常与人争辩殿上。一 次,同乡宰相李吉甫盛赞皇帝威德,李绛当场给予尖刻批评,宪宗帝赞李绛:“绛言骨鲠, 真宰相也!
李绛在任华州剌史时,还禁止猎捕鸟兽,以保护自然生态。 李绛著作,有《李相国论事集》、《李深之文集》。死后册赠司徒,谥贞。形象载人 《元和将相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