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琐事与他人结仇,然后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最后竟然演变为故意杀人。近日,赞皇警方破获一起这样的案件。
2月22日11时左右,赞皇县公安局接到报案:邢郭乡西王俄村南发现一具无名男尸,身份不详。民警侦查发现,死者系一男性青年,身高170厘米左右,系被刀刺中心脏部位后当场死亡,死亡时间不足两小时。经过调查走访,死者的身份很快查明。受害人姓冯,男,22岁,系该县城关镇某村人。民警围绕着被害人进行调查,很快发现该县尹庄村的无业青年尹某有重大嫌疑。当日下午2时许,民警将尹某在高邑县境内成功抓获。
原来,尹某因琐事与冯某结下了冤仇,并怀恨在心伺机报复。案发当日上午,尹某约冯某骑上摩托车与其一起串亲戚。在半路途中,尹某用事先购买的杀猪刀连刺冯某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尹某然后骑车逃跑。
河北济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世清认为,冯某因琐事结仇,对尹某怀恨在心,竟然起杀意,这是一种明显的心理偏执。到头来,冯某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许多刑事案件的发生与当事人心理偏执有关,主要表现是双方因小事发生纠纷,一方可能根本没记在心上,另一方却想走极端进行报复。有这种偏执心理的人,本人及其亲属要注意调解,必要时要请心理医生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