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也许想不到,生产厂家、产地标为“新疆伊犁新宁酒业有限公司”和“伊犁伊宁县吉里格郎路99号”的新宁牌新疆伊犁、新宁特曲酒,实际上却出自位于赞皇县的河北皇城酒业有限公司。日前,石家庄市酒类专卖管理局、石家庄市公安局、赞皇县酒类专卖管理局与赞皇县公安局联合对这一伪造酒类产品产地的生产厂家进行了查处。 11月8日晚9时左右,记者同上述四部门执法人员在赞皇县的皇城酒业有限公司内看到,上百捆标有“新疆伊犁新宁酒业有限公司”和“伊犁伊宁县吉里格郎路99号”的新宁牌新疆伊犁、新宁特曲酒的包装箱、包装盒摆满了仓库,还有数条盛满瓶盖的编织袋以及成箱的瓶子散放在仓库里。据一名工人讲,该公司每天生产200多箱酒,隔几天就有一辆固定的“东风车”将其运走。在公司办公室,记者看到几张销货发票上写有销往石家庄等地的字样。11月9日零时左右,有关部门在石家庄市、赞皇县又查扣了部分成品酒。
据石家庄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单位曾因生产、销售未标明真实产地的新宁牌新疆伊犁、新宁特曲在今年3月份被赞皇县工商局查处并被责令于2001年4月15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从2001年9月,该单位又开始将生产厂家、产地标为“新疆伊犁新宁酒业有限公司”和“伊犁伊宁县吉里格郎路99号”,皇城酒业有限公司虽与新疆伊犁新宁酒业有限公司签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但其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石家庄市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有商标使用权的单位但并非在商标注册原单位生产的产品,若产品生产地标为商标注册使用原单位的所在地,应将产品运至商标注册单位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销售,直接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否则应该标明商品真实生产地才能销售。
据悉,石家庄市酒类专卖管理局已依法对皇城酒业有限公司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